编者按:在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中共十九大报告中,关于香港、澳门部分可谓亮点多多。十九大报告把“一国两制”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结合在一起,为港澳发展和港澳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了更好地理解十九大精神涉及港澳工作的方针,了解、熟悉十九大报告的深义,光明网特推出系列报道“新时代•中华儿女共筑中国梦系列访谈”,邀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对十九大报告涉及港澳政治、法律方面的一系列话题进行解读。
【新时代•中华儿女共筑中国梦系列访谈之六】
光明网记者 吴晋娜
光明网: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央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从政治改革与法律进步角度来看,当前最急迫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香港和澳门怎样才能在新时代中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田飞龙:港澳模式哪个更有特色,不能完全对比,也不是完全不可比。在融入发展成为主流共识之后,我们正好可以对比港澳模式的细节来呈现各自紧迫待解决的问题及可寻求的新路径。
澳门模式有香港值得借鉴的地方:其一,在国家安全立法上承担对国家责任和义务,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宪制保障,澳门先于香港完成;其二,缓行普选,聚焦经济民生及从制度上保障行政主导,是特区良好管治的基本经验;其三,融入式发展思维,对一带一路倡议及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应持有积极参与和发挥独特优势的立场及实际作为,带动港澳社会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青年人带来新的身份体验、认同和归属性成就。澳门模式在上述方面有着显著进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
当然,香港模式中也有澳门需要学习的地方,比如更加优良权威的法治、更高的国际化水平与对外交往能力以及在金融、专业服务方面对国家更大的发展支持作用等。澳门需要适当增强法治权威性及社会活力,经济更加多元化,社会竞争力及公民竞争意识需要进一步激发,这些仅在澳门本地是难以展开的,需要更大的空间与战略思维加以突破,实际上,粤港澳大湾区就提供了澳门模式转型发展的巨大历史机遇和空间。
总体上,澳门稳定超过香港,但香港活力及国际影响力超过澳门。这不仅仅是体量上的,也是结构与质量上的。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及国际化而言,香港模式对国家制度与软实力的挑战更大,当然刺激成长的契机也更大。澳门需要进一步融入国家及参照香港某些指标与经验而提升国际化层次。
李晓兵:从政制改革和法治进步的角度来说,港澳特区迫切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想这就是要保证“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全面准确地实施基本法。
从港澳特区法律实践的角度来说,还要注意一个方面,那就是港澳特区法院宪制角色的转换,这对于香港特区来说尤其重要,普通法的传统是香港特区宝贵的法治资源,如何实现既有的法律制度与国家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制度之间的协调和对接,这对于香港特区本身特殊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而言也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
此外,在港澳特区治理过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如何保证港澳基本法所确立的宪制架构和制度安排能够有效的落实和运作起来。比如,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港澳特区的行政长官是双重负责的宪制角色,即特区行政长官既要向中央重责,又要向特区负责,这种双重宪制角色在实践中如何得到实现,这是港澳特区在未来几十年“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要继续面临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
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央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这是一个基本的发展趋势,是各种力量想阻挡也挡不住的。因为中国整体的发展,今天已经被视为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快车,也被视为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之一,也是牵引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火车头之一。港澳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享有当然的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中国内地的发展已经成为港澳特区未来发展的有利条件。如果港澳不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那就意味着港澳特区未能搭上这趟快车,也就不能够在这个过程中享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
从港澳特区未来的发展来看,港澳特区的发展也要不断地寻找新的增长点,也要获得新的动力。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际上就是要主动地获得发展的动力,把握发展的历史机遇。全面推进内地与港澳的互利合作,实际上这是这个阶段港澳特区新的发展要求。
在今天这个时代,中国内地在很多方面已经得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在港澳特区和内地之间就有了这样的互利合作的基础。虽然从最初的垂直分工到今天的互利合作的转换,也会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竞争。但是,这也已经成为港澳特区发展必须面临的现实,因此,港澳特区必须充分利用制度优势和既有的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在合作中寻找到发展的新契机。
香港梦、澳门梦融入国家梦,这也是我们中国人的一种家国情怀,也是一种历史责任。港澳和内地比翼齐飞,互利合作共赢发展,这是我们一直以来努力实现的目标。这种情怀和责任也是一种伟大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