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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上下联动 构建战略格局 推动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日前,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就《意见》制定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制定《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性。
答: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明确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出台指导意见,促进巡视巡察质量整体提升。《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和《2020年中央文件和党内法规制定计划》等都对制定《意见》作出部署。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不断实践和完善,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工作体系基本成型,各级巡视巡察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成为党内监督利剑、联系群众纽带。但目前巡视巡察工作总体发展还不平衡,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制定《意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实践意义:第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第二,是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的有效抓手,有利于整体推进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三,是巡视利剑直插基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第四,是发挥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构建巡视巡察战略格局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促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请您谈谈起草《意见》的总体考虑。
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根本目的是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以上促下、联动贯通,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重点把握3个问题:一是解决“联什么”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高度,对巡视制度进行了革命性改造,确立巡视工作方针,明确政治巡视定位,推动巡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因此,起草《意见》重点把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作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魂”,强调要紧紧围绕这两方面要求,推动各级巡视巡察机构一贯到底,建立完善上下联动监督网,确保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层层落实落地。二是解决“谁来联”问题。《意见》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巡视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职能责任,推动上借下力、下借上势,统分结合、一体推进。三是解决“怎么联”问题。《意见》充分汲取基层鲜活经验,强调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因地制宜、总结经验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固化,对需要探索完善的提出原则性要求,既保持目标要求统一性,又充分发挥基层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结合实际、搞好联动留有余地,防止上下一般粗、搞“一刀切”,做到精简、务实、管用。
问:如何理解把握《意见》关于上下联动的内涵要求和目标任务。
答:《意见》是整体提升巡视巡察质量、确保监督效果的制度创新,强调上下联动必须坚持形式和内容相统一、质量和效果相统一,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传导下去,推动各级巡视巡察工作真正从“形”到“神”都联动起来,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做到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意见》从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格局等3个方面,明确了上下联动的目标任务。一是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发现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确保巡视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要督促下级巡视巡察机构履行职能责任,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是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巡视巡察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巡视巡察要坚守政治监督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主要矛盾,巡视监督重点检查“四个落实”,巡察监督重点围绕“三个聚焦”,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巡视巡察工作坚守政治定位情况的了解、指导和督促,防止把巡视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视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三是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巡视巡察监督嵌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统筹谋划,纵向上坚持系统观念,发挥系统作用,调动巡视巡察系统资源,积极探索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横向上推进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制度有机衔接、贯通融合,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问:《意见》对落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有何要求。
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是巡视工作条例确定的基本原则。开展上下联动,统一领导是前提,分级负责是基础,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意见》对此进行了具体阐释,提出“四个强化”要求:一是强化党委(党组)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强调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党组)及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党委(党组)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了党委(党组)、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责任,对党委(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党委书记专题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巡察工作进行了规范。三是强化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对下级巡视巡察工作的督促指导。总结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制度机制,包括派出指导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报备制度、召开会议、加强调研、报告报备等,为加强示范传导、督促指导提供有力抓手。四是强化巡视巡察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了将巡视巡察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对巡视巡察工作质量不高、存在明显偏差的,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巡视巡察工作领导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问:《意见》对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有哪些具体要求和刚性约束。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抓好巡视巡察工作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履行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书记政治能力和政治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对此,《意见》强调:党委(党组)要把巡视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重视支持巡视巡察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要统筹谋划巡视巡察工作,定期听取巡视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地方各级党委书记专题会要及时、充分听取每轮巡视巡察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旗帜鲜明提出意见;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及时听取巡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有关事项,抓好工作落实。实践中,开展巡视的中央有关部委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通过召开党组(党委)会议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听取巡视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问:《意见》对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有哪些规定。
答:《意见》把握上下联动特点规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领域情况分类施策,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从谋划任务、组织实施、成果共用、形成合力等方面,提出“四个统筹”要求:一是统筹谋划巡视巡察任务。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立足常规巡视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视巡察、“机动式”巡视巡察和“回头看”,高质量推进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意见》对省(区、市)和中央有关单位党委(党组)部署的区域性、系统性联动任务,以及市县巡察联动任务等分别作出规定。二是统筹组织实施。明确要求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加强对下级巡视巡察工作情况的了解跟踪、指导督促,推进全覆盖任务落实;建立完善上下级巡视巡察机构工作会商、沟通和研判机制,增强上下联动任务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三是统筹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研究制定加强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制度,探索建立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推动巡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同时,对上下级巡视巡察机构联动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提出具体要求,共同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四是统筹推进监督贯通融合。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的统筹衔接制度和协调协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力量和成果的共享共用,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
问:《意见》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贯通融合要求有何规定。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巡视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起来,立体聚焦、形成合力,打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贯通渠道,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中国特色监督体系。《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重点做好巡前情况通报、纪检监察干部抽调,巡中沟通会商、工作支持,巡后处置问题线索、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组织部门要加强有关人员抽调、信息互通、整改日常监督,把组织工作和巡视巡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用好巡视巡察成果;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通报情况、提供政策咨询、给予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督促加强相关领域问题整改。同时要拓宽巡视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渠道,增强监督效果。
问:《意见》在保障措施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答:《意见》主要从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三个加强”要求:一是加强巡视巡察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地方党委要落实巡视巡察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的定位,规范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巡视巡察熔炉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巡视巡察队伍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巡视巡察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党章党规、巡视工作条例和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动各流程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确保巡视巡察过程的精准和巡视巡察结果的高质量。三是加强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明确要求建立巡视巡察系统信息网络平台、现场巡视巡察管理平台,强化信息数据综合运用和安全管理,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为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问:请您谈谈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要求。
答:《意见》涉及方方面面,有的需要党委(党组)抓,有的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配合,有的需要巡视巡察机构协调推动。中央巡视办将坚决落实党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指导督导,推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举措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媒体宣传、实地调研、专题辅导等方式,全面、深入、系统解读精神要求,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巡视巡察机构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统筹任务分工,对照《意见》规定,梳理任务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完善配套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意见》情况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适时召开座谈会,总结推广经验,推动解决问题,促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贯通融合,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