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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代表,人工智能正在同实体经济和社会生活深度融合,推动人类生产效率和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大幅度提升。同时,人工智能技术与理论的进步也引发了人工智能伦理、治理和社会问题等。
如何准确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规律,提出合理而具有前瞻性的伦理规则?如何携手探索人工智能国际合作机制,推动人工智能始终朝着以人为本、科技向善的方向健康发展?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人工智能与数字伦理论坛期间,记者专访了世界互联网大会秘书长任贤良。
记者:我们关注到,本届峰会单独设置了人工智能与数据伦理论坛,凸显了针对这个领域沟通探讨务实推进的重要性。未来我们如何加强国际合作,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
任贤良: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疫情持续肆虐,全球地缘政治博弈愈发激烈,网络治理碎片化风险大幅增加。面对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带来的风险挑战,国际社会必须携起手来、共同应对,不断提升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水平。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加强机器人异化和安全监管等人工智能重大国际共性问题研究,深化在人工智能法律法规、国际规则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要践行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工智能国际治理体系,确保人工智能产业始终朝着以人为本、科技向善的方向健康发展。
记者:伴随行业迅速发展,立法不能缺位。尤其人工智能领域出现了部分法律界定空白。我们应该如何加强人工智能领域法律规制建设,做好国内与国际间协调,携手推动人工智能向上向善?
任贤良: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对人类传统社会管理和文明也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比如,机器人无性婚姻无性繁殖、人类基因测序生物工程等,不仅出现法律界定的空白,还对人类伦理提出挑战。
因此,必须加强相关立法方面的跟进,规范人工智能科学研究和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标出底线、划出红线。而不能只为追求人工智能的“先进”而突破人类文明的底线,跨越人类伦理的红线。
此外,不断加强各国立法机构合作,为人工智能全球化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加强各国立法机构合作,形成更多的法律共识,既可以促进相关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应用,又能有相关的法律“禁戒”,以利于共同遵守。
记者:元宇宙概念的提出,为人类现实社会推出了一个平行的数字社会。如何加强网络空间的数字文明建设?
任贤良:我们应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相关的人类现实社会的文明和伦理,如何映射进元宇宙的数字社会并与之相适应,促进人类现实社会和数字社会的融合,相得益彰、相互促进,而不是相矛盾,更不是相冲突。
我觉得,除了法律的硬性约束和他律,也必须建立数字社会的“自律”,加强数字文明,辅以数字“德治”。人类传统文明和几千年来形成的一些约定俗成的人类伦理、共同的价值,在数字社会中也能得到很好的体现。比如,“向上向善”“扶弱济困”“合作共赢”“民主平等”等,都需要在元宇宙和数字社会中加以践行和延伸,并加以创新。
记者:随着人工智能的应用,在消费领域也开始出现一些乱象。您认为,应该如何解决由此引发的诚信问题?
任贤良:人类社会的智能化必须建立在可信度上,如果智能化水平再高,而可信度缺失,尽管算法很先进,但不能“厚德载物”,算法就成了“算计”,就成了“耍心眼”,甚至坑蒙拐骗,以及为争利而“刷单”“杀熟”等,专门针对人性弱点而产生了不良行为。因此,在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的智能化同时,还必须提高其安全系数、可信程度和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