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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国新办举办“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浙江专场新闻发布会。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介绍,2023年,浙江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74997元、40311元,连续23年和39年居各省区第1位,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86;设区市之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缩小到1.56。
几年来,浙江以缩小地区、城乡、收入“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浙江“一县一策”,推动山区海岛县走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城市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全省90%以上村庄建成新时代美丽乡村;全省建成“共富工坊”超万家,累计吸纳就业近50万人,人均月增收约2600元。(光明网记者 杨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