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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杨煜)日前,财政部联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 徐想 摄
8月1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两项贴息政策,目的就是要通过进一步强化财政和金融协同,撬动更多信贷资金精准投向消费领域,降低居民和经营主体的信贷成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通过提振消费畅通经济循环。当前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两项贴息政策分别从消费的需求端和供给端来发力,将财政金融政策的着力点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
廖岷介绍,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央财政首次对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对象为居民使用的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的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1/3,政策实施期为1年。支持范围既包括商品消费,也包括服务消费,这符合我国居民目前消费的最新多元化发展趋势。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方面,从消费结构看,我国目前服务消费具有较大增长潜力,为了释放这一潜力,需要有更高品质的供给,因此,同步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的贴息政策。贴息对象是向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银行贷款,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主要消费服务领域。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1年,上述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是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
两项政策到期后,还将开展效果评估,研究视情延长政策的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和调整贷款经办机构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