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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公然违反国际法,大肆屠杀、强奸、抢劫、纵火,制造了惨绝人寰、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南京三分之一建筑遭到毁坏,大量财物遭到掠夺,数万妇女和儿童遭到蹂躏和残害。根据战后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判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总数达三十万以上。
据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对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谷寿夫的判决书中确认:“在谷寿夫部队驻京之期间内,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被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构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日本史学家洞富雄也认为:“在南京整个城市,被害者的总数说是三十万人,或南京地方法院所列举的数字——三十四万人,似乎可以说接近实际的数字。”
日军的南京大屠杀,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了极其野蛮、残忍、黑暗的记录,它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为世人所公认,任何人也否定不了。
抗日战争史回眸
1941年12月13日
在华日人反战同盟延安支部召开盟员大会,反对日本在太平洋发动新的侵略战争。大会通过《反对日本法西斯侵略太平洋战争宣言》。
策划:李方舟 董大正 任子薇
制作:茹行止 杜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