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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袁晴)近日,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将对孩子上幼儿园产生哪些具体影响?在国家发改委12月3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李超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应。
李超介绍,《通知》发布后受到各方高度关注,让孩子享受高质量、费用合理的学前教育是每位家长最朴素的期盼,也是制定政策的目标和持续努力的方向。针对部分幼儿园存在收费标准偏高、收费不透明不规范、开办托育服务缺乏收费政策指导等问题,《通知》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四方面针对性举措。
一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限定保教费和住宿费的区间范围,让收费标准更合理,进一步突出以上两类幼儿园的公益属性。
二是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必要时可以通过开展成本调查等方式,抑制个别幼儿园过度逐利倾向,引导合理收费、遏制过高收费。
三是为幼儿园开办托育服务提供收费政策依据,明确幼儿园开办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收费标准可参考幼儿园阶段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成本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鼓励幼儿园开办托育服务,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四是强化幼儿园乱收费问题源头治理,建立各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清单、各幼儿园全口径收费清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和家长公示,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同时明确禁止通过家委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