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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杨煜)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聚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明确工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推进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规定动力电池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其生产或者进口的动力电池进行编码并粘贴标识;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主体应当及时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相关信息;信息平台应当依法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